新加坡食品局(认证标志)条例 2019 S 282/201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
新加坡食品局(认证标志)条例 2019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申请或更新证书 4 颁发证书 5 授权官员可以拒绝颁发证书 6 证书有效期 7 证书不可转让或转让 8证书的暂停、取消或拒绝更新 9 证书持有者在证书被暂停、取消或未更新时移除认证标志等 10 证书暂停的解除 11 证书持有者的义务 12 证书持有者通知机构更改 13 Penalty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2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2 Feb 2022 No. S 282 SINGAPORE FOOD AGENCY ACT 2019 (ACT 11 OF 2019) SINGAPORE FOOD AGENCY (CERTIFICATION MARKS) REGULATIONS 2019 行使授予的权力根据 2019 年新加坡食品局法第 48 条,新加坡食品局,经批准环境和水资源部长,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19 年新加坡食品局(认证标志)法规,并于 2019 年 4 月 2 日生效。 定义 2. 在这些法规中,除非上下文其他要求的广告包括任何通知、通告、小册子、小册子、标志、标签、包装纸、发票或其他文件,以及以口头、书面或通过产生或传输光或声音的方式作出的任何公告或通知;经批准的标准是指机构为颁发该系统、计划或产品的证书(视情况而定)而接受的系统、计划或产品的标准;获授权人员指行政长官; (a) (b) 机构根据法案第 29 条第 1 款授权其履行或行使本条例规定的任何职能或权力的机构雇员;证书是指由授权官员根据本条例签发的文件 (a) 证明系统、方案或产品符合批准的标准; (b) 授权使用证明商标;证书持有人是指持有有效证书的人;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认证标志是指该机构根据该法案第 6(2)(r) 条指定的认证标志。...
新加坡食品局(认证标志)条例 2019 S 282/2019pdf预览版
新加坡食品局(认证标志)条例 2019 S 282/2019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