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交易所(股份化和合并)(修正案)法案 2022 年第 4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2年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第一次在 2022 年 2 月 21 日下午 5 点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以下法案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得到总统的同意。新加坡共和国 2022 年第 4 号。我同意。哈利玛·雅各布,总统。 2022 年 2 月 8 日。一项修订《交易所(股份化和合并)法》的法案。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2 NO. 4 OF 2022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是 2022 年《交易所(股份化和合并)(修订)法》,于部长在公报中通过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第 8 条的修订 2. 《交易所(股份化和合并)法》第 8 条(在本法中称为主法)的修订 (a) 通过在第 (1) 款之后插入以下第 (1A) 款的特殊目的经部长批准,公司可以 (a) 认购受让人控股公司的任何供股; (b) 选择接受任何以股代息计划的股份; (c) 参与受让人控股公司采取的任何其他公司行动,根据这些行动,特殊目的公司可以选择接收受让人控股公司发行的额外股份。紧接第(2)款中的受让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字样之后,(不论是根据第(1)款或(1A)款获得的)字样; (b) 在第 (4) 款之后插入, (c) 在紧接第 (4) 款之后插入以下第 (5) 款 在第 (1A) 款中,以股代息计划是指由受让人控股公司制定的计划,该计划使公司的股东能够选择收取公司股份,以代替股东持有的受让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宣派的任何股息的部分或全部现金。...
2022 年交易所(股份化和合并)(修正案)法案 2022 年第 4 号法案pdf预览版
2022 年交易所(股份化和合并)(修正案)法案 2022 年第 4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