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8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二,2018 年 2 月 27 日下午 3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号通知 9 《进出口条例(修订)条例草案》现作一般参考。它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在议会中提出。第 92018 号进出口监管(修订)法案。2018 年 2 月 27 日第一次阅读。法案提出了一项修订《进出口监管法》(第 272A 章)的法案1996 年修订版)。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简称和开始 2 1. 本法案是 2018 年进出口监管(修正案)法案,于部长批准之日生效通过宪报公告任命。 5 第 2 条的修正 2. 《进出口管理法》(在本法中称为主法)第 2(1) 条的修正 (a) 删除了在途货物的定义; (b) 在注册用户的定义之后插入下列定义 联合国安理会的相关决定是指联合国安理会在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在圣日耳曼签署的决议中作出的任何决定弗朗西斯科,1945 年 6 月 26 日;; (c) 删除转运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转运是指将货物从一个运输工具转移到另一运输工具,以便将其运出新加坡;过境是指将货物从新加坡以外的地方带入新加坡,目的是通过将货物带入新加坡的同一运输工具将其带出新加坡;....
2018年第9号进出口条例(修订)条例草案pdf预览版2018年第9号进出口条例(修订)条例草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