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7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 44 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号通知 44 公布支付和结算系统(最终和净额结算)(修订)法案以供一般信息。它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在议会中提出。支付和结算系统(最终和净额结算)(修订)法案第 442017 号。2017 年 11 月 6 日第一次阅读。法案提出了一项修改支付和结算系统的法案( Finality and Netting) Act(2003 年修订版第 231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简称和开始 2 1. 该法案是 2018 年支付和结算系统(最终和净额结算)(修正案)法案,并于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 5 第 2 条的修订 2. 《支付和结算系统(最终和净额结算)法》第 2(1) 条(在本法中称为主法)的修订 (a) 通过删除簿记政府证券和违约安排的定义以及将以下定义替换为记账证券是指 (a) 由政府或法定委员会根据成文法在工作日、系统 (i) 发行的任何证券;或任何 (ii) 公司; (b) 可通过簿记、登记册或其他方式转让;对于指定的 (a)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指定系统的规则规定了该情况下的工作日构成,则具有与这些规则中相同的含义; (b)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指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以外的任何一天;抵押品持有人,就指定系统而言,指根据与指定系统的运营商就该抵押品证券有关的安排,拥有、控制或拥有该指定系统的任何抵押品证券的任何人;就指定系统而言,抵押品担保是指由抵押品持有人持有或存放在抵押品持有人处的任何财产,目的是确保与确保 (a) 指定系统清算或结算付款义务直接相关的任何责任; (b) 通过簿记指定系统对证券进行清算、交收或转让;违约安排是指指定系统的运营商为限制当参与者无法或可能无法履行其与转移指令有关的义务时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和其他类型风险而做出的安排,其中的例子包括:以下安排 (a) 任何净额结算安排; (b) 平仓的任何安排; (c) 与抵押品 25 担保有关的任何安排; (b) 通过在相关公职人员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规则,就指定的系统而言,是指任何规则、条例、章程或其他类似的书面声明,无论名称如何,无论是否未包含在系统的指定组成文件中,这些文件管理 (a) 指定系统的活动和行为; (b) 与指定系统有关的任何其他人; (c) 通过删除结算机构的定义并代之以以下定义,就指定系统而言,结算机构是指 (a) 为指定系统的参与者提供账户或促进转让订单结算的任何法人团体。在参与者之间指定系统; (b) 在命令中指定为指定系统的结算第 3(1) 条的机构; (d) 删除系统定义(b)段中的政府一词; (e) 删除转移指令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转移指令是指 (a) 参与者的指令,该指令可以在一个或多个指定系统中或通过一个或多个指定系统 (i) 交由收款人通过在指定系统的结算机构上记账的金额; (ii) 结算后,导致承担或解除指定系统规则所定义的付款义务;或(b) 参与者转让记账证券的指示。...
2017 年第 44 号支付和结算系统(最终和净额结算)(修订)法案法案pdf预览版2017 年第 44 号支付和结算系统(最终和净额结算)(修订)法案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