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案 1994 年第 18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4年
慈善法案目录 第 181994 号法案 第一次阅读 1994 年 7 月 25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第 I 部分 初步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第 II 部分 慈善事务专员 3 慈善事务专员和其他官员的任命 4 专员的职能 第 III 部分 注册慈善机构和查询慈善机构​​的规定 5 慈善机构的注册 6 注册的效力、索赔和反对 7 专员要求更改慈善机构名称的权力 8 专员提出调查的一般权力 9 专员要求提供文件和搜索记录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Bills Supplement on 1994保存会计记录 13 年度账目报表 14 年度审计或 e检查慈善账目 15 与审计等有关的补充规定 16 年度报告 17 公开查阅年度报告等 18 罪行第五部分 小型慈善组织 19 转让所有财产、修改物品等的权力 20 使用资本的权力第六部分财产登记申请以及法院和专员对慈善机构的协助和监督 21 财产登记申请的场合 22 捐赠人未知或拒绝捐赠的礼物的申请登记 23 将慈善财产委托给公共受托人并终止信托 24 与高等法院同时管辖某些目的25 保护慈善机构的权力 新加坡在线法令 1994 年 7 月 29 日在法案补充文件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26 与为慈善机构指定的接管人和经理有关的补充规定 27 被取消慈善机构受托人资格的人 28 行事的人作为慈善受托人,但被取消资格 29 根据本 Pa 进行的程序的宣传rt 30 授权处理慈善财产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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