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电信管理局 1982 年第 15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82年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15 1982 年首次发表于政府公报,电子版,于 .第 B 15 号通知 新加坡电信管理局法案已在议会提交信息。它于 1982 年 7 月 27 日在此发布。由新加坡电信管理局法案第 151982 号法案生效的非正式合并版本。第一次阅读于 1982 年 7 月 27 日。1982 年新加坡电信管理局法案(1982 年第 1982 号)条款安排第 I 部分 预备 第 1 节 2. 简称和开始 解释 第 II 部分 公司的设立、注册、章程、职能和权力 3. 4. 5. 6. 7. 8. 9. 公司的设立和注册 公章章程公司职能 公司职能 公司权力 部长指示 年度报告 第三部分 与员工有关的规定 10. 11. 12. 任命官员和雇员 公务员 个人责任保护 非正式合并版本自第 2 部分第四部分起生效规定 第 13. 14. 15. 16. 17. 18. 19. 发行股票等的权力 资本化的权力 借贷的权力 一般职责和公司在财务事项上的权力 收入的应用 资金的投资 财务规定 信息通信的专有特权 20. 21. 22. 23. 信息通信的专有特权 不侵犯信息通信特权的一般行为类别保存为根据许可进行的事情 公司的符号、设计或代表第 V 部分第 VI 部分邮政和电信企业、员工等的转让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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