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修订)法案 目录 第 431966 号法案 第一次阅读 1966 年 10 月 26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短标题 2 第 37 节的修订 解释性声明 公共资金支出 所得税(修订)法案第 431966 号法案 阅读第一个时间为 1966 年 10 月 26 日。新加坡,如下简称 修订所得税条例的法案(修订版第 166 章)。由总统在国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 1。该法案可被引用为 1966 年所得税(修正案)法案。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66 年 11 月 2 日的法案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 月 23 日2022 修订第 37 条 2. 特此修订《所得税条例》第 37 条第 (2) 款,删除其中 (c) 段 (ii) 分段中出现的其他字眼。解释性声明 该法案旨在使部长能够批准一个公共机构,以允许对给予该机构的金钱礼物进行所得税减免,即使它可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慈善机构。这将消除根据条例第 37(2)(c)(ii) 条批准任何有价值和应得的公共机构的困难,其目标或活动可能不严格属于仁慈的术语。公帑开支 本条例草案不会让政府参与任何额外的财政开支。...
所得税(修订)法案 1966 年第 43 号法案pdf预览版所得税(修订)法案 1966 年第 43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