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邦众议院选举)条例第 2101963 号法案第一次阅读 1963 年 6 月 14 日 目录 长标题 序言 制定公式 1 短标题和开始 2 举行选举 3 新加坡立法议会选举条例和规则的适用以及4 选民登记册作为决定性证据 附表 解释性声明 新加坡(联邦众议院选举)条例条例草案第 2101963 号新加坡法规 在线发表于 1963 年 6 月 28 日的法案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3 2022 年 2 月 1963 年 6 月 14 日第一次阅读。马来西亚联邦。一项规定从新加坡选举到众议院的法令 鉴于马来亚联邦政府和新加坡政府已同意,自 1963 年 8 月 31 日起,新加坡将成为联邦内的一个州。马来西亚 鉴于已同意从新加坡选举出 15 名众议院议员为从新加坡选区选举这十五名成员,并规范上述选举,并规定参选人的资格。由中央政府在新加坡立法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简称和生效 1. 本条例可引称为 1963 年新加坡(联邦众议院选举)条例,以及应在国家元首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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