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752016 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675 BUS SERVICES INDUSTRY ACT 2015(ACT 30 of 2015) BUS SERVICES INDUSTRY(BUS SERVICE LICENCE)(修正案第 2 号) 2016 年条例 为行使 2015 年巴士服务行业法第 49 条赋予的权力,土地新加坡交通管理局,经交通部长批准,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 2016 年巴士服务业(巴士服务执照)(第 2 号修订)条例,于 1 月 1 日开始实施2017. 修订附表 2. 删除 2016 年巴士服务业(巴士服务执照)条例(GN No. S 332016)附表 1 的第 2 项,并以下列项目代替 2. 2 类巴士服务执照临时巴士服务 在以下任何一年的全部或部分时间里,根据牌照获准运营的每项巴士服务 (a) 2016 (b) 2017 (c) 2018 每月 50 次(或部分月) 60 次月(或部分 o f 一个月)每个月(或部分月)70。 S 6752016 2 3. 方案 B 公交服务的 2 类公交服务许可证 对于授权在该许可证下运营的每项公交服务在接下来的任何一年的全部或部分时间 4. 任何其他公交服务的 2 类公交服务许可证( a) 2016 (b) 2017 (c) 2018 每月(或部分月)50 个每月(或部分月)60 个每月(或部分月)70 个。...
巴士服务业(巴士服务牌照)(第 2 号修订)条例 2016 S 675/2016pdf预览版巴士服务业(巴士服务牌照)(第 2 号修订)条例 2016 S 675/201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