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3722016 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72 号《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 94A 章) 2016 年环境保护和管理(车辆排放)(修正案)条例 行使《国家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 77 条赋予的权力,环境署与经环境和水资源部长批准,制定以下法规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16 年环境保护和(修订)法规管理,并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车辆排放)法规 3 的修订2. 《环境保护和管理(车辆排放)条例》(Rg 6)第 3 条(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进行了修订,在第 (3) 款之后立即插入以下第 (4) 款,尽管第 (1) 款),第 IIIA 部分适用于在新加坡驾驶的任何机动车辆。新的第 IIIA 部分 3. 主要法规通过在第 11 条之后插入以下 S 3722016 部分 2 第 IIIA 部分 柴油标准 机动车辆使用的柴油标准 11A 进行了修订。在新加坡驾驶的每辆机动车辆,在使用柴油时,只能使用符合附表 8 中规定的柴油标准的柴油。柴油的进口、制造等 11B.(1) 任何人不得进口、制造、为出售而持有、出售或要约出售任何柴油,意图将其用于在新加坡驾驶的任何机动车辆,除非柴油符合附表八中规定的标准。...
环境保护和管理(车辆排放)(修订)条例 2016 S 372/2016pdf预览版环境保护和管理(车辆排放)(修订)条例 2016 S 372/201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