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3322016 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332 健康产品法(第 122D 章)健康产品(作为临床研究材料的治疗产品)法规 2016 法规安排 法规 1. 2. 引证和开始 定义 第 1 部分 总则 第 2 部分 制造、进口和供应临床研究的例外材料 3. 4. 5. 6. 7. 法案的例外 临床研究材料的进口通知 批准进口含有精神药物的临床研究材料的货物 批准出口某些临床研究材料的货物 临床研究材料的供应通知按制造商 第 3 部分 临床研究材料的制造和进口 8. 临床研究材料的制造和进口 S 3322016 条例 9. 10. 11. 2 第 4 部分 临床研究材料的供应 仅作为临床研究材料供应 供应给受试者的可待因咳嗽制剂向仅处方药或仅药店的受试者供应 S向受试者提供处方药 提供正确标记的临床研究材料 第 5 部分 与临床研究材料有关的职责 第 1 部分 临床研究材料的使用和处置等 14. 处理临床研究材料 第 2 部分 保存记录制造 接收和供应记录 临床研究材料交易记录 记录的制作和保存时间 第 3 部分 向当局报告 意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通知 召回临床研究材料 第 6 部分 其他 临床研究材料制造标准证书 证书临床研究资料分发标准 执行要求 犯罪 附表 12....
健康产品(作为临床研究材料的治疗产品)条例 2016 S 332/2016pdf预览版健康产品(作为临床研究材料的治疗产品)条例 2016 S 332/201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