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修订)条例 2012 S 175/201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2年
1 S 1752012 于 2012 年 5 月 2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中发布。第 S 175 号《食品销售法》(第 283 章)《2012 年食品(修正案)条例》 为行使《食品销售法》第 56(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1. 本条例可被称为 2012 年食品(修订)条例,并于 2012 年 5 月 2 日生效。条例 78 的修订 2. 食品条例第 78 条(Rg 1)的修订是在第( 2)、以下段落 (3) 用于销售或用作食品制备成分的预包装食用油脂,其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得超过 2% (ww)。 (四)本条例中的反式脂肪酸是指单不饱和和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几何异构体,其具有非共轭的、被至少一个亚甲基间断的反式碳碳双键。修订第 79 条 3. 修订《食品条例》,将第 79 条重新编号为该条例的第 (1) 款,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以下第 (2) 款,待售的每个包装预包装食用油脂应标有采用附表十二中规定的表格 S 1752012 2 或总干事可接受的其他类似形式的营养信息面板,具体说明能量值、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反式脂肪酸的量以及任何就该食物作出营养声称的其他营养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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