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商船(培训、认证和配员)(修订)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条例 2 的修订 3 条例 10A 的修订 4 新条例 10C 5 条例 11 的修订 6 条例 12 的修订 7 新条例15A 8 第 20 条修正案 9 第 21 条修正案 10 第 23 条修正案 No. S 201 商船法(第 179 章) 商船(培训、认证和配员)条例(修正案) 2010 年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附属立法补充2010 年 4 月 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为行使《商船法》第 47、100 和 216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海事和港务局经交通部长批准,特此做出以下声明规则引用和开始 1. 本规则可引用为商船(培训、发证和配员)(Ame ndment) 2010 年条例,并将于 2010 年 4 月 1 日生效。条例 2 的修订 2. 《商船(培训、发证和配员)条例》(Rg 1)条例 2(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是(a) 在合资格轮机员的定义之后加入以下定义,经修订 合资格地效船级船员指持有 (a) 处长根据第 10A(1) 条发出的地效级船长证书的任何人(b); (b) 任何特殊资格,其 (i) 表明人员具备在地效翼船服务的能力;或(ii) 由外国海事局签发的; (iii) 获署长根据第 10C 条认可;及(b) 删除安全配员要求定义中(a)段末尾的词或; (c) 在安全配员要求的定义 (b) 段的末尾插入单词或,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与适用于地效翼船规则的地效翼船有关的以下 (c) 段,例如2010 年 4 月 1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在线发布的合格地效翼新加坡法规的数量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应由局长根据第 15A 条规定在地效翼船上携带的船长;; (d) 删除型号等级证书定义末尾的句号,代之以分号,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与地效翼船规则中的定义相同;证书 10A(1)(b); WIG 技术人员证书是指由 WIG 技术人员颁发的 WIG 技术人员规定,由 WIG 技术人员认证原则是指在排水和地面效应模式下操作的 WIG 技术人员知识、技能和培训的一般原则和建议在 IMO MSCCirc....
商船(培训、认证和配员)(修订)条例 2010 S 201/2010pdf预览版商船(培训、认证和配员)(修订)条例 2010 S 201/201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