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 S 185/2007 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的处罚 - 市场和食品中心)规则
2007 年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市场和食品中心的处罚)规则 目录 制定公式 2 定义 3 申请 1 引用和启动 4 计算拖欠租金等的罚款 5 诉讼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6 申请7 减免第 S 185 号住房和发展法(第 129 章) 2007 年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市场和食品中心的处罚)规则建屋发展局,经国家发展部部长批准,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生效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2007 年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市场和食品中心的处罚)规则并将于 2007 年 5 月 1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规则,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协议包括董事会与规则 3 中提及的任何租户、被许可人或承租人之间签订的任何租赁协议、许可协议或租赁协议;金额指协议项下的任何租金或许可费,或就此应缴的任何商品和服务税;财政年度是指任何一年中截至 3 月 31 日的 12 个月期间;商品和服务税是指根据《商品和服务税法》(Cap....
2007 年 S 185/2007 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的处罚 - 市场和食品中心)规则pdf预览版2007 年 S 185/2007 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的处罚 - 市场和食品中心)规则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