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532005 于 2005 年 3 月 28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53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2005 年限速(道路)(修正案)通知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63(2)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开始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5 年限速(道路)(修订)通知,并于 2005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删除和替换附表二 2. 限速附表二(道路) 通知 (N 6) 已删除,并以下列时间表代替。 第二时间表 第 2 段 每小时 60 公里 Alexandra Road 位于金钟道和下三角洲路之间的 Alexandra Road 的一部分。宏茂桥 5 号大道位于耀厝港路和中央高速公路之间的宏茂桥 5 大道的一部分。 Ang Mo Kio Avenue 6。勿洛北大街 1 号勿洛北大街 1 号的一部分,位于勿洛北路和新上樟宜路之间。勿洛北路是勿洛北路的一部分,位于淡滨尼大道 10 号和勿洛北大街 1 之间。从 142005 S 1532005 起生效的非正式合并版本 2 勿洛南大街 1。勿洛南路,位于新上樟宜路和勿洛之间的勿洛南路的一部分南大街1号。...
限速(道路)(修订)通知 2005 S 153/2005pdf预览版限速(道路)(修订)通知 2005 S 153/200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