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职责)(修订)通知 2004 S 143/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责任)(修订)2004 年颁布公式 2 的目录 引用编号 S 143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责任) 2004 年内政部部长职责变更通知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 条第 1 款,总理已变更,生效日期为2004 年 4 月 1 日,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附表(内政部长的职责)2001 年通知(GN 编号 S 6282001),在紧接部分下插入酒类销售和储存条例《海关法》第八章(第 70 章)。在“主题”标题​​下,私人彩票控制(账户和职责事项除外)一词。引用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4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责任)(修订)通知。G.N.编号S 2902002; S5172002; S 1392003 内阁 2091 卷。 6; AGLEGSLCONS19952 卷。 3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004...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职责)(修订)通知 2004 S 143/2004pdf预览版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职责)(修订)通知 2004 S 143/2004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