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条例 2004 S 335/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条例 2004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消防安全工程师遵守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附表 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第 S 335 号2004 年消防安全法(第 109A 章)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条例特此引述以下法规并开始生效 1. 本法规可引称为 2004 年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法规,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消防安全工程师遵守法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2.(1) 每位消防安全工程师均应遵守附表所列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并受其指导。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6 月 15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2) 任何违反本守则的行为都可能导致纪律处分。附表 第 2 条 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守则 1. 在本附表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宣传是指任何形式的广告,包括在任何媒介上印制的用于信息交流的任何广告;或出现在、通过任何大众媒介、电子或其他方式传播或从任何大众媒介中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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