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和服务税(规定信息)令 2004 S 379/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2004 年商品和服务税(规定信息)令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规定信息的目录 附表规定信息编号 S 379 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117A 章)商品和服务税(规定信息)令 2004 在为行使《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6 条第 6 款和第 86 条第 1 款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发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商品和服务税( 2004 年规定信息)命令,将于 2004 年 7 月 1 日生效。该法案第 6(6) 条规定的信息。 2. 附表中规定的信息是为了附表第 2 段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规定信息 1. 任何供应的性质和价值任何人在任何时期。 2、任何人在任何时期内申报的进项税额。 3.任何人在任何时期应缴销项税额。 4.任何人在任何时期的应税购买。 5. 任何人的公司或商业登记号码。 6. 任何人的行业、业务、专业或职业(包括分类代码)的描述。 2004 年 6 月 24 日。新加坡财政部常务秘书 LIM SIONG 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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