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住房和发展委员会 HomeOffice 计划)(豁免)2003 年通知 1 引用和开始目录 颁布公式 2 定义 3 申请 4 豁免号 S 286 规划法(第 232 章)规划(住房和发展委员会家庭办公室计划)(豁免) ) 2003 年通知 为行使《规划法》第 53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可称为规划(住房和发展委员会内政部计划)(豁免) ) 2003 年通知,并将于 2003 年 6 月 10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通知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建屋局指根据 2003 年 6 月 10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中在线发布的新加坡住房法规成立的住房和发展委员会 PDF created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和《发展法》(第 129 章); HDB 公寓是指 HDB 根据《住房和发展法》出售或租赁的任何公寓、房屋或其他居住设施,包括 HUDC 住宅;家庭办公室是指 (a) 其居住者主要用于住宅目的的任何场所,其中部分或部分场所被居住者用作办公室; (b) 不超过 2 名非居于该处所的人从事办公室的运作;及HUDC 住宅的含义与《住房和发展法》(第 129 章)第 35 条中的含义相同;办公室是指进行业务和行政工作的地方。 3. 本通知不适用于任何组屋单位,如果组屋单位位于任何 (a) 根据《土地所有权(分层)法》(第 12 章)第 126A 条指定的土地上。...
规划(建屋局居家办公计划)(豁免)通知 2003 S 286/2003pdf预览版规划(建屋局居家办公计划)(豁免)通知 2003 S 286/200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