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和期货(清算设施)条例 2002 S 456/200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2年
2002 年证券和期货(清算设施)条例 目录 制定公式 第 I 部分 初步 1 引证和启动 2 定义 3 表格 5 费用 4 申请批准作为清算所 6 提交文件的时间 7 保存账簿和其他信息 第 II 部分治理、报告和运营要求 8 申请任命首席执行官、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 10 首席执行官、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9 上诉 11 提交报告 12 年度报告 13 通过清算确定头寸限额house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11 Sep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14 违反票据交换所的业务规则 15 业务连续性计划第三部分 客户资金和其他资产 16 票据交换所持有的客户资金和资产 17 允许票据交换所使用客户的资金和资产18 清算所允许的客户资金投资 19 客户资金和资产的每日计算 20 验证存放在清算所的资金和资产第四部分 破产规定 21 清算和转移清算所成员的头寸、保证金和账户 22 应用法案第 V 部分第 III 部分第 3 部分 罪行 23 罪行 第 VI 部分 过渡性和储蓄 24 被视为票据交换所 25 被视为票据交换所的指示 新加坡法规在线附表表格 2002 年 9 月 11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文件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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