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和测量地图(地图制作服务)规则 2001 S 364/200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1年
边界和测量地图(地图制作服务)规则 2001 制定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费用时间表 地图制作服务费用第 S 364 号边界和测量地图法案(第 25 章)边界和测量地图(地图制作服务) 2001 年规则 为行使《边界和测量图法》第 17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经律政部长批准,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2001 年边界和测量地图(地图制作服务)规则,应被视为已于 2001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 费用 2.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制作地图的费用率,不包括商品和服务税对于附表第一栏所列的机构,应为按照附表第二栏和第三栏所列公式确定的数额。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1 年 7 月 3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表图 生产服务费 第一栏 机构 1. 政府、法定委员会和 Landex 成员 第二栏 第三栏 标准地块 特殊地块 80 80 X (80 Y) (80 Y) X 2. 私营部门 其中 X 是工时数 x 每工时成本 Y 是(10 x 地图的数据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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