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计算机礼品教育、研究和其他机构)规则 1999 1 引文和开始 2 教育、研究和其他机构目录 制定公式 3 撤销附表第 S 259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计算机礼品) 1999 年教育、研究和其他机构)规则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7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所得税(计算机赠与)教育、研究和其他机构)规则 1999 年适用于 1999 课税年度及以后的课税年度。教育、研究和其他机构 2. 附表中指定的教育、研究或其他机构是为本法第 37(2)(d) 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9 年 6 月 3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3. 所得税(计算机礼品教育和研究机构)规则撤销 (R 3) 被撤销。 1 小学 1.1 政府 时间表 1. 金钟小学 2. Ahmad Ibrahim 小学 3. Alexandra Hill 小学 4. 宏茂桥北小学 5. 宏茂桥小学 6. 勿洛北小学 7. 勿洛南小学 8. 勿洛镇小学 9 . Bedok 查看小学 10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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