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研究和开发——特定服务)规则 1996 S 443/199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6年
1996 年所得税(研究和开发指定服务)规则 目录颁布公式 1 2 No. S 443 所得税法(第 134 章) 1996 年所得税(研究和开发指定服务)规则行使第 7 条赋予的权力( 1) 和 14D(3)(f) 的所得税法,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1996 年所得税(研究和开发特定服务)规则,并适用于1997 课税年度及其后的课税年度。 2. 为本法第 14D 条的目的,特此规定了与食品调味剂和着色剂开发有关的服务和活动。 1996 年 9 月的第 26 天。NGIAM TONG DOW 新加坡财政部常任秘书。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6 年 10 月 4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MF(R)R32.18.01 Vol. 2; AGSL10954(根据所得税法第 7(2) 条提交议会)。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6 年 10 月 4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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