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机动车辆、注册和许可)(第 2 号修正案)规则 1998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规则 2 的修正 3 规则 6 的修正 4 规则 8 的修正 5 规则 9 的修正 6 规则的修正第 26 条 7 修改第 27 条 8 修改第 32 条 9 修改第 36 条 10 删除和替换第 39 条 11 修改附表一 12 修改附表二第 S 188 号《道路交通法》 新加坡法规 在线发布于附属立法补充1998 年 4 月 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第 276 章) 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许可)(第 2 号修正案)规则 1998 年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34 和 140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 1998 年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登记和许可)(第 2 号修正案)规则,并应生效1998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 规则 2 的修订 2. 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登记和执照)规则 (R 5) 的规则 2(在本规则中称为主要规则)被修订 (a) 加入,紧接商务服务乘用车定义第 (iii) 项中的奖励一词之后的词,除非事先已获得注册处处长的批准; (b) 在商务服务客运车辆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即货物兼客运车辆是指 (a) 为运载 7 名或以上乘客(不包括司机)而建造并由车主登记使用的旅行车由其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或任何人经其授权,不考虑社会或家庭目的或业主的业务,且不包括教育性的使用目的作为奖励; (b) 厢式货车; (c) 双厢货车;或(c) 删除重型货车和轻型货车的定义,代之以下列定义 重型货车是指 (a) 货车、建筑设备、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8 年 4 月 1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中发表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6 日 轻型货车是指工程设备、三轮车、带 it 的摩托车、救援车辆、用作移动食堂或移动银行的边车附属车辆、载货客车或用于特定目的的车辆,例如马浮子,最大装载重量超过3。...
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执照)(第 2 号修订)规则 1998 S 188/1998pdf预览版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执照)(第 2 号修订)规则 1998 S 188/199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