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法

相关行业:法案修订版本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汇票法(第 23 章) 目录 长标题 第 I 部分 初步 1 短标题 2 解释 第 II 部分 汇票格式和解释 3 汇票定义 4 国内和外国汇票 6 收款人地址 7 收款人需要确定性 8哪些票据可议付 9 应付金额 10 即期应付票据 11 未来时间应付票据 13 提前和过时 5 不同开票方为同一人时的效力 12 省略日期后应付票据的日期或见票后承兑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2004 年 7 月 31 日出版的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14 付款时间的计算 15 需要的情况 16 出票人或背书人的可选规定 17 承兑的定义和要求 18 承兑时间 19 一般承兑和合格承兑 20 早期文书 21 交货当事人的能力和权限 22 当事人的能力 23 责任所必需的签名 24 伪造或未经授权的签名 25采购签名 票据对价 27 价值和价值持有人 28 票据的住宿方 29 适当时候的持有人 30 价值推定和善意 票据谈判 26 以代理人或代表身份签署的人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7 月 31 日发布2004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31 票据谈判 32 有效背书的必要条件 33 有条件背书 34 空白背书和特别背书 35 限制性背书 36 逾期或拒付票据的谈判 37 向已经承担责任的一方谈判票据 38 权利持有人的一般义务 39 需要提示承兑时 40 见票后提示应付票据的时间 41 提示承兑的规则和不提示的理由 42 不承兑 43 不承兑的拒付及其后果 44 合格承兑的义务 45到提示付款 46 延误或不正当理由对付款的怨恨 47 因不付款而拒付 48 拒付通知和非通知的效力 2004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49 关于拒付通知的规则 50 延迟发出拒付通知的借口 51 注意52 持票人对付款人或承兑人的责任 当事人的责任 53 付款人手中的资金 54 承兑人的责任 55 出票人或背书人的责任 56 作为背书人的陌生人签署汇票 57 对被拒付汇票当事人的损害赔偿措施 58 转让人通过交付和受让人 60 银行家在伪造背书的情况下支付即期汇票 票据的卸货 59 及时付款 61 承兑人 持有人到期 62 明确放弃或放弃 63 取消 64 更改票据 承兑和承兑付款 65 承兑承兑 supra notice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Revised Edition 2004 年 7 月 3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66承兑人对承兑人的责任 67 向承兑人出示承兑人的承兑义务 68 承兑人付款 69 持有人复制遗失票据的权利 遗失票据 70 就遗失票据提起诉讼 成套票据 71 成套规则 法律冲突 72 法律冲突规则 部分III 向银行开出的支票 73 定义支票 74 出示支票付款 75 撤销银行授权 划线支票 76 划线支票 76 划线支票或开票后划线 78 划线支票的重要部分 79 银行对划线支票的职责 80支票划线处对银行家和出票人的保护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04 年 7 月 3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81 不可转让划线对持有人的影响 82 不可转让支票 有关背书等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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