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积金(经批准的 HDBHUDC 住房计划)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提取基金中的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押金 4 提取基金中的资金用于购买房产或偿还住房贷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4A政府向会员贷款 4B 使用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支付住房贷款和住房和发展局转让的共有财产份额 5 与购买等有关的支出 6 提取用于支付住房和发展局转让的共有财产份额发展局 6A 未解除破产人提取资金 7 从基金中提取的资金将由董事会支付给特定人员 8 在发生某些事件时偿还资金 9 在某些情况下不偿还资金 10 (已删除)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发表于2006 年 11 月 30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11 会员可以出售、转让、转让等,财产主体向董事会批准 12 在房屋和发展委员会强制收购财产的情况下向董事会偿还款项 13 在财产归属于住房和发展委员会的情况下偿还款项 14 在购买财产的协议无效或被法院撤销的情况下偿还款项 15 撤回仅允许购买一处房产的基金中的资金数量 16 申请提取基金中的资金 17 储蓄条款 立法历史 中央公积金法(第 36 章,第 77(1)(h) 节) 中央公积金(经批准的 HDBHUDC 住房计划)条例 Rg 1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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