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隐形眼镜物质)(规格和禁令)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第一附表 第二附表 立法历史 3 药用隐形眼镜物质 4 禁止销售等,某些隐形眼镜物质 药物法(第 176 章) , 第 30 和 54 节) 药物(隐形眼镜物质)(规范和禁止)令 O 9 GN编号 S 3811989 修订版 2000(2000 年 1 月 31 日)引文和禁止)令。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药品(隐形眼镜物质)(规范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2000 年 1 月 3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1990 年 1 月 2 日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请联系镜片是指由玻璃、塑料或任何其他材料制成的薄曲面外壳,用于作为光学镜片应用于人类眼球或制备此类镜片的任何坯料;隐形眼镜物质是指用于连接的任何流体或物质清洁、消毒、冲洗、润滑、润湿或储存任何隐形眼镜或浸泡或冲洗隐形眼镜的任何液体物质或用作此类镜片或毛坯与人眼球之间的屏障的任何液体或用于医用隐形眼镜物质 3.(1) 就该法案第 54 条的目的而言,隐形眼镜物质特此具体说明在部长看来,这些物质并非医药产品,而是为完全或部分医疗目的而制造、销售、供应、进口或出口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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