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廊东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附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3年
裕廊东市政厅(水利和服务费)章程 目录 1 引文 附表 立法历史 2 水利和服务费 市政厅法案(第 329A 章,第 24(1) 节) 裕廊东市政厅(水利和服务费)章程 1993 年 52 修订版(1993 年 7 月 1 日) 1993 年 7 月 1 日 1. 这些章程可称为裕廊东镇议会(保护和引文服务收费)章程。水利及服务费 2.(1) 裕廊东镇内任何住宅或商业物业的每个单位的业主或租户,以及建屋发展局任何街市或美食中心的每个摊位的每个租户,都应向市议会在每个月的第一天收取附表中规定的适当水利和服务费。 S 13594 wef 01041994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1993 年 7 月 1 日出版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2) 附表第 1 至第 4 项中规定的保护费和服务费已包括根据货物征收的货物和服务税和服务税法上限。 117A 关于应支付此类保护和服务费的服务。 S 13594 wef 01041994 (3) 附表第 5 至 10 项中规定的保护和服务费不包括根据《商品和服务税法》对此类服务征收的商品和服务税应支付,除适当的管理费和服务费外,业主或承租人还应承担并向镇议会支付因提供此类服务而收取的商品和服务税。...
裕廊东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附例pdf预览版
裕廊东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附例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