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法院(民事诉讼开始方式)法

相关行业:主要法案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1 2017 年马来西亚法律第 790 号法院(民事诉讼开始方式)法 2 皇家批准日期。 . 2017 年 6 月 19 日在宪报上公布的日期。 . . 2017 年 6 月 21 日 出版商 版权所有 C PERCETAKAN NASIONAL MALAYSIA BERHAD 保留所有权利。未经 Percetakan Nasional Malaysia Berhad(马来西亚政府指定印刷商)事先许可,不得复制、存储在检索系统中或以任何形式或通过任何电子、机械、影印、记录和或其他方式传输本出版物的任何部分. 3 马来西亚法律 2017 年第 790 号法院(民事诉讼启动模式)法案成文法及相关事宜。由马来西亚议会颁布如下 简称和生效 1. (1) 本法可被引用为 2017 年法院(民事诉讼开始方式)法。 (2) 本法在指定日期生效由部长在宪报上通知。解释 2.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法院是指高等法院、会议法院或治安法院,以适用者为准;法律修订专员是指根据《1968 年法律修订法案 1》第 3 条任命的法律修订专员; 4 指定日期是指本法实施之日;民事诉讼包括根据任何成文法向法院提出的任何民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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