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联邦综合基金付款百分比变化)令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7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4 年 2 月 27 日 2014 年 2 月 27 日(A) 马来西亚 56 家公司委员会(联邦综合基金支付的百分比变化)法令 2014 年由联邦综合基金发布)法令 2014 年由佩戈尔内发布。 (A) 2001 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 2014 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 2014 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令 2001 年法令 614 第 35 (2) 款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在与部长协商后,作出以下命令 1. (1) 本命令可引述为 2014 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改变对联邦综合基金名称和申请的支付百分比)令。 31 2012 年 12 月。改变支付给联邦综合基金的百分比 2. 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根据该法令第 35 (1) 款的规定支付给联邦综合基金的百分比从百分之五十更改为百分之四十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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