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1987年07月09日
6971 CADASTRE LAW 法律编号:3402 采用日期:21/6/1987 发表于 R. Gazette:日期:9/7/1987 发行:19512 发行人:命令:5 卷:26 页:229 第 1 部分 一般原则 目的:第 1 条 –(修订:2005 年 2 月 22 日 – 5304/1 条。)本法的目的是通过在土地和地图上指定不动产的边界来确定不动产的法律地位,基于根据国家坐标系在该国的地籍或地形地籍图上,通过确定第 4721 号土耳其民法典的法律地位。建立其设想的土地登记处,以创建空间信息系统的基础设施。第二节 地籍研究 地籍区的确定和公布: 第二条——中央区和各省其他区的行政边界内的地方构成地籍区。土地登记和地籍总局的建议和所属部长的批准,根据总体规划确定要进行地籍登记的地区。将要登记的地区至少提前一个月在官方公报、广播或电视、地区中心和省以及当地报纸(如果有)上公布,并以常规方式公布。地籍小组和委员会的设立:第 3 条——地籍小组;它由至少两名地籍技术人员、一名社区或村长和三名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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