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1983年02月08日
5579 管辖权法 法律编号:2797 通过日期:1983 年 4 月 2 日在报纸上发表:日期:1983 年 8 月 2 日编号:17953 发布代码:命令:5 卷:22 页:158 第一节设立最高法院:第 1 条– 最高上诉法院是上诉法院作出的决定和规定的最终审查机构,法律不留给其他司法机构,是根据共和国宪法运作的独立高等法院土耳其以及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第 2 条——最高法院;第一院长由部门、最高法院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办公室和行政单位组成。决定机关: 第 3 条 - 最高法院的决定机关如下: 1. 分庭,2. 法律总委员会,3. 刑事总委员会, 4. 大会, 5. 总统委员会, 6. 第一总统董事会,7. 高度纪律委员会,8. 董事会。总会会长团:第 4 条 – 总会会长团;由第一任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分庭:第 5 条 –(修订:2/12/2014-6572/21 条。) (1) 最高法院有十二个民事分庭和十二个刑事分庭,每个分庭有一个庭长和足够的成员。最高法院首席检察官办公室:第 6 条 – 最高法院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它由首席检察官、副首席检察官、副首席检察官和副首席检察官组成。...
管辖法pdf预览版
管辖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