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法规技术要求位置安装带有两轮机动车、三轮机动车和四轮车登记号的后桌

相关行业:欧盟法律
报告地区:斯洛伐克
发布时间:2022年
2006 年 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生效的法规时间版本 72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法规 2006 年 1 月 25 日关于两轮机动车辆带有登记号的后板安装空间的技术要求,三- 轮式机动车辆和四轮车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根据 § 2 段。 1 个字母j) 法号。 19/2002 Coll.,其中规定了发布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近似条例的条件,经修正,并根据第 5 段。 26, § 6 段。 16, § 7 段。第 19 条和第 8 条。第 24 号法令725/2004 科尔。关于道路交通中车辆的运行条件和某些法律的修正规定: § 1 本政府法令适用于特别规定中规定的两轮机动车辆、三轮机动车辆和四轮车(以下简称“车辆”) ) 并规定了与安装后牌照(以下简称“后牌照”)的空间有关的 EC 型式认证的细节。 § 2 (1) 除 6 月 29 日理事会指令 93/94 / EEC 的第 1.3 和 1.3.1 点外,车辆后面板的安装空间必须满足附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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