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530 法案的时间版本 2011 年 11 月 30 日关于酒精饮料的消费税 斯洛伐克共和国国家委员会已就该法案作出决议,规定通过消费税对酒精饮料征税(以下仅税)在征税国。 2 基本术语的定义 (1) 为本法的目的: a) 酒精饮料、酒精、中间产品和啤酒,b) 斯洛伐克共和国的税收国家,c) 欧洲国家,非欧洲国家,不受特殊规定1) 除外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黑尔戈兰岛和布辛根国家,意大利共和国的利维尼奥国家,法兰西共和国西班牙省的休达、梅利利亚和加那利群岛国家;g)税务仓库经营者是在业务过程中,在仓库中存放酒精饮料的人, h) 通过暂停税收,将纳税义务的发生推迟到酒精饮料投入流通之日;暂停税收不适用于已根据特殊海关程序放置的酒精饮料,3) 以及临时储存,i) 授权收货人是非税务仓库经营者且反复或偶尔接受酒精饮料的人业务形式的饮料 j) 注册发货人是非税务仓库的经营者,根据许可证有权从事该业务的人,将暂缓税中的酒精饮料在被释放到 k)经批准的发货人是指在业务范围内根据第 26 条规定的许可,将进入应税外部流通的酒精饮料发送到另一个成员国的国家进行业务的人, l) 经批准的受益人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 ,在根据第 26a 条获得许可的企业的情况下,收到酒精饮料m) 将酒精饮料放入免税流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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