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 年 11 月 16 日联邦冶金和机械工程部颁布的 82 号法令 1990 年 5 月 5 日至 1991 年 12 月 31 日的时间版本,颁布了冶金产品、RD、菱镁矿产品和废金属供应的基本条件。根据第 392 段,冶金和机械工程与代表中间机构达成协议提供的内容。 1 经济账户。 1091964 科尔。在znen宣布下。 371971 科尔。 (以下简称 kon) PRV AS 1 范围 (1) 本法令规范所有铁冶金产品、有色金属冶金产品、冶金二次生产、研发和模板中所列矿物以及第 20 条中提到的金属废料的所有交付。 5. (2) 本法令不适用于进口和进口用品。类型为冶金产品和金属 8 缺陷责任 (1) 客户有义务向供应商发送投诉并附上一份附加文件,如果供应商不是制造商,则一式两份。投诉还应说明合同的措辞,如果适用,还应说明发送投资的措辞。 (2)如果客户退回索赔的产品,他有义务按照事先提出要求的供应商的处置进行;他有义务在运输文件中说明产品受到投诉并说明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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