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批准法规_矿泉水的合理使用和保护_

相关行业:部长令
报告地区:蒙古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8日
环境、旅游和卫生部长的联合命令 2020 年 4 月 28 日 No. A / 301, A / 265 乌兰巴托市 根据该法第 10 条第 10.1.10 条的规定,该命令如下: 1.批准附件1《矿泉合理利用和保护条例》和附件2《矿床护照》。 2. 指导省、省、省、区长、省、省环保部门、流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 3. 自然、环境和旅游部土地管理和水政策司 /Sh.Myagmar/ 和卫生部公共卫生司 /T.Enkhzaya/ 负责提供政策和方法指导该条例的实施。 4. 关于本命令的批准,自然、环境和旅游部长和卫生部长 2010 年第 A-79/99 号“关于批准条例”的联合命令将被视为无效。环境和旅游部长 N. TSERENBAT 卫生部长 D.SARANGE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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