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阿塞拜疆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 314-VIQR

相关行业:立法
报告地区:阿塞拜疆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1日
关于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官和法官法》第 95 条第 I 部分第 10 款、第 131 条、第 II 部分、第 94 条、第 2 部分任命阿塞拜疆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宪法》第 96 条。 1. 阿塞拜疆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应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官和法官法》第 7 条第 7 部分第 4 款任命. Abdulkrim 奥卢。 2. 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官和法官法》第 97 条第二部分,下列法官应免职并任命为阿塞拜疆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 Mvsmov Nazim Rasim olu, Nayev男人 Mmmd olu, Rzbov lkin 3. 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官和法官法》第 93 条第 4 款,Siyad olu Krimov 应被任命为阿塞拜疆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四、本决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Sahib Gafarova 阿塞拜疆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巴库,2021 年 5 月 21 日 314VI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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