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第 42 号法令 – 2021 年解释(修订)法令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斐济
发布时间:2021年
405 法案编号2021 年 42 月 J. K. KONROTE 主席 2021 年 9 月 22 日 我同意。修正斐济共和国议会颁布的 1967 年解释法的法案 1.(1) 本法可被称为 2021 年解释(修正)法。简称和生效 (2) 本法生效日期为部长通过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 2. 《1967 年解释法》第 2 条在大律师和律师的定义之后由第 (1) 款中的第 2 条修正 (a) 修正,插入以下新定义的出生证明,就个人而言,是指原件或经证明的根据 1975 年《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法》保存的出生登记簿中反映个人当前信息条目的证明的副本,或在任何其他国家/地区签发的个人出生证明的原件或经核证的副本根据签发出生证明时所在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和 406 (b) 在第 (8) 款之后,插入以下新的小节 (9) 如果任何成文法授权或要求某人提供其姓名,则该人必须提供其出生时指定的姓名如果任何成文法授权或要求某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该人必须提供能够准确反映其出生证明上指定的姓名的身份证明形式。 (10) 任何成文法授权或要求某人接受或接受他人姓名的,第一个被提及的人只能接受或接受第二个被提及的人出生证明上的姓名,并且任何成文法授权或要求一个人接受或接受另一个人的姓名。人接收或接受他人的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第一个提及的人只能接受或接受准确反映第二个提及的人出生证明上指定的姓名的这种形式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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