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 40 号法案 – 2020 年消耗臭氧层物质(修正案)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斐济
发布时间:2020年
275 法案编号2020 年 40 人 J.K. KONROTE 主席 2020 年 12 月 11 日 我同意。斐济共和国议会颁布的 1998 年臭氧消耗物质法案修订法案 1.(1) 本法案可被称为《臭氧消耗物质(修正案)法案》简称和 2020 年生效。法案。在宪报上。 (2) 本法自部长通知指定的日期起生效 (3) 在本法中,1998 年臭氧消耗物质法被称为主体法 2. 主体法在后面的长标题中进行了修订通过插入和具有高全球变暖潜力的物质来消耗物质。长标题修正 3. 主体法第 5 节由第 5 节修正 (a) 中受控物质的定义,删除附表中所列物质,并代之以附表 1 所列任何具有高全球变暖潜能值的物质;和 276 (b) 插入以下新定义 HCFC 冷却器是指任何含有附表 1 第 2 部分所列受控物质的设备,该设备通过蒸汽压缩、吸收式制冷循环、空气或处理过的水从液体中带走热量,以便液体可以通过热交换器循环以冷却受限空间;.修正第 12 条 4. 修正主体法第 12(2)(b) 条,删除《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不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代之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层和蒙特利尔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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