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8 月 27 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集体投资计划条例(FINMA 集体投资计划条例,CISO-FINMA)

相关行业:经济 - 技术合作
报告地区:瑞士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7日
951.312 英语不是瑞士联邦的官方语言。本翻译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2014 年 8 月 27 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集体投资计划条例(FINMA 集体投资计划条例,CISO-FINMA)(截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状态)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 (FINMA),基于第 55 条20061 年 6 月 23 日集体投资计划法 (CISA) 的第 3、56 段 3、71 段 2、91 和 128 段 2,法令:1 SR 951.31 标题 1 集体投资计划第 1 章证券基金第 1 节证券借贷(Art. 55 第 1 段让 CISA;第 76 条 CISO2) 条。 1 定义 证券借贷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或可变资本投资公司(SICAV)作为出借人,承诺将特定证券的所有权暂时转让给借款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其中:借款人有义务在证券出借期结束时将相同种类、数量和质量的证券退还给出借人,并将在该期间赚取的任何收入转移给出借人;和 b。出借人在证券出借期间承担证券的价格风险。艺术。 2 原则 1 基金管理公司或 SICAV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并为自己的账户将证券借给借款人(《委托人》)。 2 基金管理公司或 SICAV 还可以根据本节的规定,以受托人(《代理人》)或直接(《寻找者》)的方式指定中介机构将证券交由借款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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