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司法警察武器和装备规则手册(《波黑官方公报》第 19、08 号)

相关行业:二级立法文件
报告地区:波黑
发布时间:2022年
关于武器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司法警察成员的装备 一、一般规定 规则手册 第 1 条。主题第 2 条。武装第 3 条。装备司法警察的手段),在执行公务时。二、武器和设备 司法警察的武器包括枪支和强制手段 a) 枪支是手枪、自动步枪和狙击步枪。 b) 强制手段是物理力、橡胶警棍、喷雾剂和已颁发证书的各种类型的喷雾剂和约束手段。 (1) 设备手段是通信手段和机动车辆。 (二)特种装备是警用头戴式头盔、防弹衣、车棚灯、防护面罩和急救用具。第 4 条 枪支使用规则 (1) 司法警察人员应当按照依法颁布的规则使用枪支。 (2) 枪支只能由执勤的司法警察携带。枪支和弹药按照《关于储存和保存武器、保存武器和弹药贸易记录以及保存该记录的表格和内容的规则手册》(SR 官方公报)的规定存放在特别安全的地方波黑,第 3178 和 2890 号)。不适用于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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