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空法案

相关行业:联合法案
报告地区:加拿大
发布时间:2022年
育空法案 S.C. 2002, c. 7 同意 2002-03-27 一项取代育空法案的法案,以使其现代化并实施育空北部事务计划下放转让协议的某些条款,并废除和修订其他法案序言 鉴于育空地区是一个领土具有原则上类似于加拿大的负责任的政府制度;鉴于需要通过立法来实施育空北部事务计划下放转让协议的某些规定,该协议由某些第一民族、加拿大政府和育空政府的代表谈判达成;现在,因此,女王陛下在加拿大参议院和下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短标题 旁注:短标题 1 本法案可被称为育空法案。解释 附注:定义 2 本节中的定义适用于本法。毗邻地区是指育空地区以外和附表 2 中描述的北部边界向陆的地区。(邻近区域)联邦代理公司具有《金融管理法》第 83(1) 款赋予表达代理公司的含义。 (sociétémandataire fédérale) 联邦保护区是指属于 (a) 国家公园的区域; (b) 环境部长管理下的公共不动产,受加拿大野生动物法规定的保护野生动物措施的约束; (c) 根据 1994 年候鸟公约法案规定的候鸟保护区。(aire de protection fédérale)前法案是指育空法案,1985 年加拿大修订法规第 Y-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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