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公共服务(上诉)条例

报告地区:瑙鲁
发布时间:2020年
2020 年瑙鲁共和国公共服务(上诉)条例 2020 年 7 月 24 日通知的第 22 号 目录引文。 2 开始。 2 解释。 2 开始上诉。 2通知出席。 2 5 上诉超时。 2 6 7 撤回上诉。 3 上诉人的遣散。 3 8 中间决定不可上诉。 3 9 时间表。 4 内阁根据《公共服务法》第 130 条制定以下条例 这些条例可被引用为 2020 年条例。 公共服务(上诉) 本条例自在宪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引文开始解释 在本条例中委员会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105 条组成的公共服务上诉委员会;秘书是指公共服务上诉委员会的秘书。开始上诉 因布政司根据《2020 年公共服务(纪律)规例》作出的决定而感到受屈的人,可按附表表格 1 向委员会提出上诉。出席通知 就该法案第 113(1)(b) 条而言,应向当事方发出附表表格 2 中的通知以出席董事会。逾期上诉 (1) 上诉期限届满后,不得上诉。 (2) 除第 (3) 款另有规定外,受屈的雇员可在获得董事会主席批准的情况下申请准许逾期提出上诉。 (3) 如委员会主席准许逾期提出上诉,政务司司长可以以 (a)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为由,申请以简易程序撤销该上诉; (b) 过分延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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