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国宪法 1962 年 12 月 17 日(由 2002 年 4 月 2 日第 1.249 号法律修改) 考虑到必须完善公国机构,既要满足国家良好管理的要求,又要满足由其人口的社会演变,我们已决定为国家提供一部新宪法,根据我们的主权意志,该宪法今后将被视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并且只能根据我们的法令进行修改。标题 I. 原则 - 公共当局 艺术。 1. - 摩纳哥公国是在国际法一般原则和与法国签订的具体公约框架内的主权独立国家。公国的领土不可分割。艺术。 2. - 政府的原则是世袭和君主立宪制。公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