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地区草药监管指南世界卫生组织东南亚地区办事处新德里世界卫生组织东南亚地区办事处新德里 SEATrad。 Med.82 东南亚地区草药管理通用指南 2003 年 6 月 2426 日在曼谷草药管理区域研讨会上制定 世界卫生组织东南亚区域办事处 新德里 鸣谢 这些指南由参与者制定参加由世界卫生组织东南亚区域办事处组织并由泰国皇家政府公共卫生部于 2003 年 6 月在曼谷主办的草药管理区域研讨会。该研讨会得到了卢森堡大公国的支持。该文件不仅将被东南亚地区的国家用来对人口产生积极影响,而且也将证明对其他地区和国家有益,作为促进制定草药注册和监管要求的参考。世界卫生组织 (2004) 本文件不是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正式出版物,该组织保留所有权利。但是,该文件可以部分或全部自由审查、摘录、复制或翻译,但不得出售或与商业目的结合使用。指定作者在文件中表达的观点完全由这些作者负责。 ii 东南亚地区草药监管指南 目录 首字母缩写词和缩写词。 iv 前言。 v 1. 目标。 1 2.草药的分类。 2 3. 评估草药安全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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