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贸易协定 Rajan Sudesh Ratna Jing Huang 案例中降低非关税贸易成本的影响 一、引言 1947 年形成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着眼于自由贸易协定(FTA)和关税同盟( CUs) 作为最惠国 (MFN) 基本原则的一个例外。1 虽然从少数几个开始,但新一波区域贸易协定 (RTA) 改变了国际贸易规则。亚太地区并非没有受到这种现象的影响,该地区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自 1990 年代初以来有所增加。亚太经济体现在已成为全球区域贸易协定增加的主要贡献者。在全球实施的 262 个区域贸易协定中,亚太经济体加入了 156 个,每个亚太经济体平均有 7.1 个区域贸易协定,因此形成了一个复杂的面条网络。2 亚太贸易协定 (APTA) 是最古老的优惠贸易协定之一该地区的贸易协定(PTA)(于 1975 年签署为《曼谷协定》),并向亚太地区所有发展中国家开放。目前的成员是孟加拉国、中国、印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大韩民国和斯里兰卡。蒙古的加入已于 2013 年 10 月完成,等待国家批准。这是目前唯一一个与亚洲三个主要经济体即中国、印度和大韩民国共同生效的协议。 APTA 旨在通过减少关税和非关税措施 (NTM) 促进区域内贸易;然而,迄今为止,它在联合国亚太经社会贸易、投资和创新司设有经济事务官员;电子邮件 rsratna@g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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