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可持续发展综合水资源管理合作网络 第 22 号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可持续发展综合水资源管理合作网络 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 (ECLAC) N 2005 年 8 月 22 日,美洲国家签署了许多贸易和投资保护协议。这些协议的适用方式与在世界其他地区(如欧盟)签订的协议的适用方式截然不同。欧盟的主要差异协议是在一个系统内实施的,该系统考虑并试图在经济增长、环境稳定和社会公平等各种观点之间取得平衡,而美洲的类似协议则侧重于唯一的目标保护投资和国际贸易。与欧盟签署的协议相比,美洲国家并不是完全成熟的治理工具,因为它们的目标和受益者的确定范围比结构性治理的广泛原则要窄得多。这意味着可能改变社会平衡和公平的问题被视为公共和宪法的框架和保障之外的问题。贸易并无从得知该地区各国签署的投资保护协议最终将对水作为一种资源和服务的生态可持续性以及相关社会问题产生什么影响。然而,人们已经表达了对使用此类协议解决争端的担忧。例如,相当多的专家严重担心国际仲裁系统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NAFTA) 下设立 056482 CIRCUL AR N 22 协议和其他贸易和投资保护措施影响各国规范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能力。他们的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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