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环境框架原则

报告地区:巴西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6 项框架原则规定了各国根据人权法承担的与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相关的基本义务。 联合国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制定的框架原则和评论不会产生新的义务。相反,它们反映了现有人权义务在环境背景下的应用。正如“框架原则”的名称所表明的那样,它们旨在为理解和履行与环境有关的人权义务提供坚实的基础,但它们并不旨在描述目前可以对环境产生的所有人权义务更不用说试图预测未来可能发展的问题了。目标只是描述适用于环境背景的主要人权义务,以促进其实际实施和进一步发展。 下面列出了框架原则;阅读完整文档以获取详细说明每项原则并阐明其含义的评论。 各国应确保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以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 各国应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以确保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 各国应禁止歧视,并确保在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方面平等和有效地防止歧视。 各国应提供一个安全和有利的环境,使从事人权或环境问题工作的个人、团体和社会机构能够在不受威胁、骚扰、恐吓和暴力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各国应尊重和保护与环境问题有关的言论、结社和和平集会自由权。 各国应提供有关环境问题的教育和公众意识。 各国应通过收集和传播信息以及应要求向任何人提供负担得起的、有效和及时的信息获取途径,向公众提供获取环境信息的途径。 为避免采取或授权采取影响充分享有人权的具有环境影响的行动,各国应要求事先评估拟议项目和政策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其对享有人权的潜在影响。 各国应规定和促进公众参与与环境有关的决策,并在决策过程中考虑公众的意见。 各国应为侵犯人权和与环境有关的国内法的行为提供有效补救。 各国应建立和维持非歧视性、非倒退以及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的实质性环境标准。 各国应确保针对公共和私人行为者有效执行其环境标准。 各国应相互合作,建立、维护和执行有效的国际法律框架,以防止、减少和补救妨碍充分享受人权的跨界和全球环境损害。 各国应采取额外措施,保护最容易受到环境损害或面临特别风险的人的权利,同时考虑到他们的需求、风险和能力。 各国应确保履行对土著人民和传统社区成员的义务,包括: (a) 承认和保护他们对传统上拥有、占有或使用的土地、领土和资源的权利; (b) 在重新安置他们或采取或批准可能影响其土地、领土或资源的任何其他措施之前,与他们协商并获得他们的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 (c) 尊重和保护其在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其土地、领土和资源方面的传统知识和做法; (d) 确保他们公平公正地分享与其土地、领土或资源有关的活动所带来的利益。 各国在应对环境挑战和追求可持续发展的行动中应尊重、保护和落实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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