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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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201206071544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元首于2012年6月6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上合组织反映了各成员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继续为和平、合作、发展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践行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推动建立了友好合作的国家关系有效模式。呼吁国际社会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国际法准则,尊重地区国家和人民的自主选择,推动缓解地区紧张局势,反对进行武力干预或强行推动政权更迭,不赞成进行单边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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