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03日
为提高上海合作组织及其所有机构和机制的工作效率和协调作用,元首们商定,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在2006年峰会前,就加强秘书处作用和将秘书处领导职务俄文名称改为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提元首们指出,采取必要措施,落实2005年6月2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本组织成员国第二次安全会议秘书会议达成的协议十分重要。为促进反恐机构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元首们同意按照已有的常驻秘书处代表机制的原则,建立成员国常驻反恐机构代表机制。元首们相信,峰会期间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有利于提高合作效率,使反恐机构的活动更明确,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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